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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申报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|
有关企业及项目组织单位,各市、州、直管市并神农架林区商务局: 根据财政部、原外经贸部(现商务部)《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(试行)办法》(财企[2000]467号)和《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(暂行)》(外经贸计财发[2001]270号)以及相关文件规定,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(以下简称“开拓资金”)项目计划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 申报时间 2008年度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时间自2008年6月1日开始,截止时间将根据商务部要求另行通知。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及项目组织单位请按规定时间申报,逾期不予受理。 二、 申报注意事项。 1、各有关企业及项目组织单位应指定专人认真如实申报2008年度开拓资金项目计划。申报人联系信息如有变动,请及时与承办单位联系。 2、未申请过开拓资金支持的企业及项目组织单位,须先通过网上资质注册,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报送归口管理的商务部门进行初审,经审核公示后,方可申报2008年开拓资金项目计划。 3、商务部、财政部如对2008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相关政策进行调整,我厅将另行通知。 4、申报项目计划过程中,如遇问题,请联系: 湖北省商务厅规划财务处 85774365 湖北省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 85774079 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中小企业请与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联系。 特此通知。
湖北省商务厅规划财务处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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